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与意识,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将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签订范围:学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签订要求:2019年副校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层正职(学院书记、院长,行政教辅后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由校纪委根据岗位职责情况统一制定,并按岗位性质已经责任分配者签字并下达任务。请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到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04)领取,签字背书后,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报校纪委存档。各单位中层副职和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请参照校纪委制定的中层正职模版(见附件一),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点自行制定,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切忌千篇一律,毫无岗位特色。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与中层副职签订,一份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校纪委存档;中层副职与分管部门的科级干部签订,科级干部的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由所在单位留存,不再上交校纪委。 二、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1、签订范围:全体校领导及全校正、副处级干部。 2、签订要求:校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由校纪委统一组织签订。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请参照提供模板(见附件二),结合本人工作岗位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进行承诺。廉洁从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校纪委办公室,一份存本单位。 三、其他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请于4月30日前完成,签订完毕后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304)。责任书和承诺书的制订签订工作将作为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履职谈话活动的督查重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联系人:郭璐瑶 联系电话:62233895 附件一: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附件二:廉洁从政承诺书 纪委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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