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档案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移交的范围
(一)2023年度上级机关下发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二)2023年度学校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发文单位);
(三)各单位在2023年度工作中形成的规划、总结及各类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
(四)以学校或基层单位名义在校内外各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推广交流资料,获得上级表彰及对外交往中形成的资料和实物(荣誉证书、奖杯、奖牌、赠品、礼品等);
(五)2023年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实物等。如:2023年“双代会”、2023年工作会议、2023年党建工作会议、2023年目标管理工作会议、2023年度教学工作会议、南水北调元宇宙研究中心学术研讨会、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知识大赛、第二届中国(南阳)商圣范蠡经济文化研讨会等,以及上级各类评估、检查,对外交流合作、校企校地合作等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
(六)各单位具体归档范围和内容参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档案与校史馆网站规章制度)。
二、档案资料的整理
(一)各类档案资料要收集齐全和完整,去伪存真;
(二)各类文书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在本部门进行初步整理,整理时要遵循档案资料的形成规律,尽量保持资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三)基建档案、科研档案、财务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学籍管理档案,由各业务部门按校档案馆要求整理成卷,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学校档案馆;
(四)音像、照片档案资料,由负责摄影、录音、录像的部门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后移交学校档案馆。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
(一)移交手续
各单位将经过初步整理的档案资料移交到学校档案馆时,须同时打印“2023年度档案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清单一式两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档案资料一并移交档案馆,经档案人员逐项验收无差错后,双方签字并各持一份备查。
(二)移交时间
202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定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科研类、基建类和专题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2个月内归档移交。
四、工作要求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历史见证。高质量做好档案移交是各单位应尽的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集中时间和精力,严格对照进馆要求,做好各类档案的移交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档案移交任务。
(二)各单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2023年各类档案的收集移交工作,以确保学校档案的完整性。
附件:2023年度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档案与校史馆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