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度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于2019年3月13日前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选出2项代表性成果,每项成果送2位校外专家进行审阅)。
附件;论文外审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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