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大事记编纂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学校发展情况、重要事件和活动,请各单位报送2023年度大事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跨度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编写要求
(一)大事记应反映学校或学院(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事件、创新举措、影响面广的重要事件,一般性工作不列入大事记。
(二)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人员。大事记时间要精确到日,地点名称要准确规范,事件表述准确、完整、精炼,人物称谓可加职务、职称,一般职务在前,姓名在后。
(三)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条目。注意:以一月至十二月作为大标题,将事件依照日期先后排列;有起止时间的事件,如果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开始时间作为排序依据;有起止时间的事件,如果跨度超过一个月,应依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分别归入相应月份。
三、报送要求
大事记以“****(单位)2023年大事记”命名,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档案与校史馆校史馆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nylgdaxsg@163.com邮箱。
联系人: 吕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62250136
档案与校史馆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