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了保证申报数量和质量,现根据各有关单位高职称(学历)情况和教师基数,结合往年申报情况等,经研究决定各教学院部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任务如下,请认真组织完成。鼓励行政及教辅等单位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任务要求 教学单位 | 最低申报项数 | 教学单位 | 最低申报项数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师范学院 | 2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音乐学院 | 1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电子商务学院 | 2 | 软件学院 | 3 | 文法学院 | 2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6 | 政治理论教学部 | 1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6 | | |
二、奖惩措施 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纳入各教学院部目标任务管理工作,此项工作作为科研目标任务基础工作中考核项之一。达不到要求项数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时,在该单位科研目标考核总分数的基础上扣10分。 三、要求 1、 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项目评议,对于连续3年重复率超过80%的、低质量的申请书,将予以通报。申请书由各教学院部收齐集中报送,并附各教学院部项目评议报告,不接受个人申报。 2、自科基金校内截止时间:2019年3月9日下午17时,初次申报的老师请与科研处韩老师联系开通申报账号,联系电话:62071376,13523770789, 社科基金校内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7时,联系人:杨老师,62071388,15837736166。 科研处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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