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放管服”工作总体要求,减少会议和基层工作负担,2018年度目标管理述职测评工作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述职测评范围、内容和形式 1. 教学院部书记述职评议由校党委统一组织安排,组织部具体实施,与目标管理述职测评工作合并进行。述职人员需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除按照南理工组〔2019〕1号文件要求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外,还需汇报本单位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事业发展的内容,由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投票。(测评票见附件) 2. 其他单位书记述职评议与目标管理述职测评工作在目标管理考核组实地考核时同步进行,述职内容除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外,还需汇报本单位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事业发展的内容,由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投票。(测评票见附件) 二、 述职时间 1. 教学院部书记述职评议时间按照南理工组〔2019〕1号文件规定进行。 2. 其他单位书记述职评议时间按照学校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安排时间进行。(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3日) 三、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按照南理工组〔2019〕1号文件和学校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相关规定。 党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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