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学生兴趣需求、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基本素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我校公选课资源,不断提高公选课开课质量,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13〕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设原则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艺术修养;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二、开设要求 1、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 2、为保证教学质量,新开设的公选课原则上必须通过试讲。每位教师一学期内不得同时开设2门及以上公选课。 3、公选课不是专业课的翻版或简单转换,要注重课程的普适性,正确处理相关知识结构的“点”和“面”;重视课程的前沿性、交叉性和综合性,注意课程广度与深度的有机结合,更重视学生思维方式的创新培养。 4、公选课开设必须有完整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等教学文档。涉及实验或上机的必须提供实验或上机条件,因上机、实验条件不具备或不成熟的,待条件具备或成熟后再开设。 5、原则上选修人数不足25人的课程不能开课(小班授课低于10人不予开课),开课时间为第3周-14周,共计12周、24学时、1.5学分。(《音乐鉴赏》、《美术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艺术导论》是2.0学分) 三、教师申报公共任选课程时间段及其学生选课时间 1、2019年1月4日--3月1日,各单位通知下学期拟新开设公选课的任课教师填写并上交《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开设审批表》、《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上课前准备好教案、讲稿、合适的教材(讲义)等材料。 已开公选课下学期拟继续开设的教师要电话告知(0377-62073883)教务处是否开设,否则不予开课。 2、3月2日 ---3月3日,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并网上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供学生选修参考。 3、3月4日---3月10日,学生选课。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可选择2门公选课(1门课堂教学公选课和1门网络公选课)。 4、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公选课课程建设与管理,严格开设资格审查,积极鼓励和组织高水平教师开设公选课。 教务处 2019年1月3日 附件: 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程开设审批表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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