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058号),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校西医临床教研室、播音与主持艺术技能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室三个基层教学组织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予以立项建设。经学校评定,电工电子教研室、化工工艺教研室、钢琴教研室等26个基层教学组织为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合格备案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各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巩固已有优势,找出差距不足,明确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由学校组织考核验收,省教育厅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对未达到优秀或合格建设标准的,将取消其称号,并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 三、各教学单位要对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提出“今后建设计划”,并填报建设任务书(附件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层教学组织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科学论证,编制建设任务书,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备案,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填报的建设任务书纸质版于12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冯范老师处(行政楼112),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271777067@qq.com。 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