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8号)要求,各使用单位须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完好率年度清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现将2018年度仪器设备检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各教学院(部)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实训室(以下统称为实验室)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完好标准及完好率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12〕68号),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应不低于90%。 1、仪器设备性能良好,性能指标能达到原设计标准或精度,能够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2、仪器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主要部件正常。 3、原材料消耗正常,没有漏液、漏气、漏电等现象,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凡属完好率考核的仪器设备,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不能称为完好设备。正在维修的仪器设备应按检修前技术状况计算。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 (1)按照仪器设备完好标准,逐台进行检查,并在《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将其完好情况在状态中标注出来。 (2)2017年度清产核资中已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不在完好率统计范围内。 (3)除2017年度清产核资中已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外,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报损管理实施细则》( 南理字〔2012〕114号),其他经学院组织鉴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仪器设备(称为待报废仪器设备),不在完好率统计范围内。 2、学校复查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仪器设备完好率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自查,并向实验设备处提交《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自查报告》(见附件1),纸质自查报告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自查报告发至联系人邮箱。 2、2019年1月5日,学校复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必须做到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保证自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2、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虚报、瞒报。 3、仪器设备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立项、学校年度先进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管理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仪器设备年度检查是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学校自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任务落实到人,按时完成自查任务。 联 系 人:崔峰 电 话:0377-62233652 邮 箱: 8539328@qq.com 附件: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自查报告 实验设备处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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