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构建和谐校园,切实做好教职工助困帮扶和双节“送温暖”工作,现拟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教职工,已申请2018年困难党员救助者除外。 二、申请困难救助条件 1、本年度家庭突发意外事故(如火灾、严重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2、教职工本人患有重大或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自付医药费较高;或长期病休,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 3、教职工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无收入亲属(限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或教职工家庭收入较低,生活负担较重。 三、申报要求及审批程序 1、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了解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详细情况,坚持侧重针对因病致困,突发灾难事故致困的教职工为重点,集中力量形成“重点帮、帮重点”的工作合力。 2、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18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统一报送。 3、请于2019年1月3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07室),电子档发送33984729@qq.com邮箱。 4、人事处将材料审核后,提出拟救助人员名单和拟救助金额的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四、材料有关要求 1、个人材料要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并在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18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申请表 2、XX学院(单位)2018年度教职工救助申请汇总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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