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申报工作,请校内各单位根据各自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的需要,按照申报要求,及时提交本单位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申报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任务明确,结构合理,科学安排。申报计划总量应与上年度批准计划总量基本持平。 (二)严格执行限量管理规定。自组团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除另有规定外,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当年出访批次,严禁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 (三)严格规范不及批次出访团组管理。对于赴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个国家团组,要按照“计划单列也要有数量控制”的要求,严防借机安排一般性、无实质性任务出访。 (四)紧密围绕“一带一路”、“空中丝绸之路”、“网上丝绸之路”和“三区一群”建设等重大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统筹考虑本单位对外重点合作项目、重要会议和友好城市间的重大活动等涉外工作,不得片面追求规模和排场或借机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出国(境)。 (五)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单位与个人的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出国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备。以行政管理人员身份出国进校(院所)际间的一般性访问,要按指导性计划报批。 (六)参照中央外办、外交部对省部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管理的做法,2019年,我省市厅级一下因公临时出国自组团组继续采取指导性计划管理(见附件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并采取零申报制度。 (七)各类因公出国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因公出国计划时,应先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未安排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二、申报计划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务。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不得安排职务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执行任务。 (二)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进行分类填报并进行汇总,各单位请参照样表(附后)填写。表格以Excel形式制作,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填写。 (三)各单位因公出访团组计划汇总表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21089869@qq.com 。 (四)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25国,指与我国陆地接壤比邻14国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沙特、伊朗、白俄罗斯等11国。 三、实施年度计划的原则规定 全省申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由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计划内团组是受理因公出访请示的前提条件;无计划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请校内各单位严肃对待此次申报计划,认真填写,及时上报。 联系人:赵 亮 电 话:62233785 地 址:中込会馆207室
附件:1. 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指导性计划表 2. 2019年度市厅级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汇总表(样表) 3.2019年度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汇总表(样表) 4、2019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样表) 5、2019年度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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