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和各教学院(部)教职工。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 5.征稿时间截至到11月16日,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12房间,电子版发至44454567@qq.con邮箱。 四、征文办法 征文由学校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并组织专家初审后,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附件:河南省“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模板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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