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市公安机关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校园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类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审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来路明。外来人员包括:周边村民、各类校企合作、代课教师、超市、餐厅、送货等务工人员。 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与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稳定问题。 三、各类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法律法规和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一)严格遵守《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校大门出入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询问、检查、登记和管理。 (二)自觉遵守校园道路交通规定,在校园内驾驶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和醉酒驾驶;不得驾驶炸街摩托、“三无”助力摩托车;按照指定停车场(位)有序停放车辆。 (三)自觉爱护校园内的体育设施各类公物和一草一木,不得随意损坏,不得采摘药用植物标本和花草,不准在“望月湖、梦溪湖”内钓鱼,并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湖边玩耍嬉戏,否则,出现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四)在校园内要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形象,坚决与黑恶势力和反暴恐分子作斗争,不准发生打架斗殴等暴恐行为,不得发生诈骗、偷盗、性侵扰等事件。 (五)不准在校园内传播各类宗教,更不能传播各类邪教。 (六)对于违法案事件,视情节提交驻校警务室和交警护学岗依法处理。 四、各相关单位将外来人员情况信息统计表(同时发送电子版,信箱:hjzyc@163.com)于10月底前报保卫处联系人程军、张元朝,电话62232532。 特此通知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保卫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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