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和全校学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830号)要求,学校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4日在全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我省出台的各项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就业反馈、人才培养、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要对象 一是面向全体在校生及毕业生,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面向全校负责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宣传国家及我省保障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 三、主要形式 (一)在学生活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学校印制《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海报,下发到至各学院,张贴在学生日常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就业服务大厅、校内众创空间等场所。 (二)学校印制《就业创业服务手册》,并发放到教学院,由教学院发放到学生宿舍。 (三)河南教育厅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各教学院需通知学生及时关注、学习。学校智慧就业平台也将及时转载,学生登陆或关注后,可查询相关政策并下载有关文件。 (四)各教学院将政策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就业创业指导讲座之中;招生就业处就业教育专职教师将政策宣传纳入就业创业课程教学当中,并随时接受学生的咨询服务,宣传国家政策,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 四、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张贴海报,并深入班级宣传。 (二)要广泛运用班级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及教学院网站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务必使这次宣传周活动入班级、入宿舍、使学生人人皆知。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