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已基本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自本年度起,开展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现对本学期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范围 所有全日制本科理论课程的课堂教学。 二、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详见《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南理工字〔2017〕108号)中表1。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评价专家 校级和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 四、时间节点安排 1.各院部报送参与评价课程表 本周四(即9月27日)前,各教学院部推荐10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教师的课程表(申报课程表见附件2),纸质版经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中入会馆211室,联系电话:83862585),电子版发送至nyistpgc@163.com。 2.评估处编排评价时间安排表 10月8-10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根据督导专家的工作情况,按照4人为一组(2名校级+2名院级督导专家)随机编排课堂教学评价时间表。 3.参评专家随堂听课并评价 第7-16周,教学督导专家根据排定的时间到相应教室随堂听课,在课堂教学活动结束后立即进行评价(每个督导专家各自打分),并将评价表统一密封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4.统计和分析数据 学期第17周,课堂教学活动质量评价结束后,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并撰写评价分析报告。 5.评价结果反馈 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将分院部、分专业、分评价指标体系统计评价结果,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实施办法》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反馈。 五、评价结果及等级评定 评价结果分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91-100分为达标;81-90分为基本达标;80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六、奖励 奖励办法按《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待行文公布)执行。 七、整改提高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的反馈意见,对基本达标和不达标课堂拟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争取在下一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中达标。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申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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