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学校开展关于组织基于新国标及认证标准下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划与思考沙龙活动,各院系应认真准备积极参加,具体活动如下: 1、活动要求: 以学院为主体,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确保学好吃透,掌握基本内涵要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原则,在充分调研和吸纳广泛利益方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规划和思考工作,尤其注意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思考。 教学沙龙由各学院(部)的教学院长负责。每个学院(部)需确定至少两名主讲人,教学沙龙的主讲人主要有学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同时也要有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优秀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参与讨论。 活动 2、时间与组织安排: (1)各教学单位由相关教研室内部选拔并推荐参与基于新国标及认证标准下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划与思考沙龙活动。 (2)然后是分组进行校级层面沙龙活动。具体分为文科、理工科、公共课三类,具体活动时间、活动场次安排如下: 活动场次 | 时间 | 地点 | 参与单位 | 备注 | 文科教学沙龙活动 (第一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电子与商务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文法学院 |
| 理工科教学沙龙活动 (第二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公共课教学沙龙活动 (第三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外国语学院 政治理论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 |
| 文科教学沙龙活动 (第四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艺术与设计学院 师范学院 音乐学院 |
| 理工科教学沙龙活动 (第五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
| 公共课教学沙龙活动 (第六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招生就业处(就业与创业各出2人) |
| 理工科教学沙龙活动 (第七组) | 9月24日-10月17日 | 自定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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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请于9月24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纸质名单加盖公章)报至教务处112办公室 联系人:高阳阳,电话:62073883。 3、活动规则: (1)沙龙活动采用限时发言,每人时间限为30分钟以内,可使用PPT。 (2)发言内容必须与既定主题相符,与本专业教学实践工作有紧密结合,发言稿(PPT)必须为原创稿。 (3)各主讲人要积极准备、认真演练,发言过程全程录像。 (4)发言一律使用普通话,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 (5)本次沙龙活动时间地点由每个小组学院之间协商组织安排,沙龙活动开展期间,每个小组需安排摄像,摄影人员和记分员。 4、发言基本要求: ①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对新国标及专业认证标准理解深刻,能够结合学院、专业等工作实际,思路有创新。 ②主题材料真实、典型,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 ③主题材料结构严谨,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逻辑性。 5、沙龙活动结束后所提供材料: 沙龙活动结束后,2018年10月19日前以小组为单位统一提供评委打分单,所参加活动教师名次汇总表,活动摄影图片,以上材料统一装档案袋上交教务处教务科高老师(行政楼112室) 5、奖励办法: 每场沙龙活动设评委5-7人(由每个小组领导协商选定),现场将随机抽10位教师参与打分,评委所打分数平均后以60%计入总成绩,10位教师所打分数平均后以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将作为最终评奖依据。 本次活动设置最佳主讲人奖、积极参与奖、最佳组织单位奖,获奖率分别为10%、20%、5%,并发放奖金。沙龙活动结束后,最佳主讲人将面向全校做一次课堂教学设计主题汇报,让全校教师收益。 教务处教务科 2018年9月20日 word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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