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理工字 〔2017〕13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8年开展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依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社会服务量化积分细则》,积分达到80分以上的,可申报社会服务优秀教师,积分达到100分上的,可申报社会服务标兵教师。 三、评选名额 评委会根据报名人数和校地合作目标任务网评成绩,确定各教学院部推荐名额。其他单位可根据申报人员个人积分情况决定是否推荐。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报名、撰写自评报告、个人申报、教学院(部)推荐和学校评审 4个步骤。 第一步:2018年9月12日前,个人根据学校“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实施办法决定是否报名,名单由院系统计后上报给校地合作处,逾期原则上不予接受报名。 第二步:2018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启动的同时,个人根据《积分细则》申请参加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及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撰写自评报告(不超过 3000 字),提供佐证材料,以备教学院(部)核查。 第三步:教学院(部)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职工申报材料,依据《积分细则》,审核积分和佐证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校内其他单位,参照教学院部相近专业教职工的积分申报程序执行。 第四步:学校评审。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教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人选,提请校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选结果在2018年学校职称评审前完成。 五、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荣英 副组长:陈世云 张铟 成 员:杜太生 高有堂 司马玉洲 赵彦普 张洪峰 刘书营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积分的审核、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的推荐工作,制定出本单位具体的评选方案,并于 9月30日前将评选方案上传到院系校地合作网上公示。 六、 评选要求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审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和评选标准,把真正优秀的社会服务优秀和标兵教师评选出来。 七、评选结果及积分的使用 (一)获评社会服务优秀教师者,一次性奖励 2000 元;获评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者,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二)在职称评定积分时,参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职称评审推荐办法(试行)》,获评社会服务优秀教师者,奖励 2 分;获评标兵教师者,奖励 3 分。 (三)获评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者,直接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奖励办法,对于未获评、且又有一定积分的教师给予奖励。 附件: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社会服务优秀教师”和“社会服务标兵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 2018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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