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大会精神,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攻坚发展,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现组织2018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此次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市委政府九大专项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主要涵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节能环保以及现代农业等领域。 (二)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需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或在所属领域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能够突破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 (三)项目申请单位在南阳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四)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目标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五)申报单位应是在南阳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以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申请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等; (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年龄不大于58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中原学者等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 (七)企业(或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18年8月29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八)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1项; (九)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即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 (十)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费用筹措能力; 2.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3.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十一)未尽事宜请按照《南阳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二、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结合,支持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优势龙头单位牵头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南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报送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排序,并在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市科技局。 四、其它申报事项 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26日前报科研处韩峰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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