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事项 | 责任单位 | 责任 校领导 | 办结 期限 | 1 | 关于校园保安服务招标工作 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聘校园保安服务,要求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一考核一签订,若有突出贡献可续签一年;保安劳务费从每年专项经费中列支,此项工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保卫处 | 秦鹏鸣 |
| 2 | 关于校地结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同意购买与我校结对帮扶的南召县农副产品。要求参照去年做法,由校工会负责发放春节福利券,校地合作处和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与南召县的对接。 | 校地合作处 | 肖泽昌 |
| 3 | 关于参公医疗补助工作 同意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每月缴费比例增加5%,补助方案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财政局共同审核确定后实施。此项工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人事处 | 张世海 |
| 4 | 关于高层次人才聘用及调离工作 原则同意柔性引进1名博士,原则上暂不研究博士调离工作;同意对在职攻读博士人员及引进博士人员协议进行修订,经依法治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人事处 | 张世海 |
| 5 | 关于外籍教师工资待遇调整工作 同意对外籍教师工资待遇予以调整,要求参考省内高校外籍教师工资待遇标准。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张 铟 |
| 6 | 审议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签订执行协议 原则同意与韩国庆南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项目的费用支付标准,要求国际交流合作处进一步洽谈争取降低费用,增加我校教师赴对方学校进修的名额。此项工作提交党委会议研究。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张 铟 |
| 7 | 审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原则通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做好各单位报账员的培训指导,修订印发后的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财务处 | 肖泽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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