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南阳市振兴中医药工作行政奖励候选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宛中发办〔2021〕4号)的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南阳市振兴中医药工作奖励领导小组审核,我校卞华、黄显章两位同志被评选为南阳市振兴中医药工作行政奖励候选对象,卞华同志拟记三等功一次、黄显章同志拟嘉奖一次。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18时。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6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77-62232525。
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