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事项 |
责任单位 |
责任校领导 | 办结期限 |
1 | 审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会议审议了该报告,同意按第45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要求各分管领导要认真研读推敲数据,招生就业处多措并举推动我校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 招生就业处 | 葛晨光 |
|
2 | 关于第二批“淯阳学者”等终期考核事宜 会议听取了该汇报,同意按第45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执行。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中列支。 | 人事处 | 葛晨光 |
|
3 | 审议《2023年硕士教师招聘方案》 会议审议了该方案,同意按第45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通过该方案,委托南阳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教师30 人,其中:专任教师25 人(按专业招聘),辅导员5 人(按专业招聘)。要求按照会议意见完善后执行。 | 人事处 | 葛晨光 |
|
4 | 审议《2022年度科级干部和教职工考核方案》 会议审议了该方案,同意按照第45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通过该方案。会议要求,严格程序,从严把关,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 人事处 | 葛晨光 |
|
5 | 审议《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方案,会议指出,要持续深化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考核的第一标准,巩固成果,用制度的力量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师成长生态。 | 人事处 | 葛晨光 |
|
6 | 研究2023年“双代会”筹备工作、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大会召开相关具体事项。会议决定2023年度“双代会”定于3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报告,要求工会工作报告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 工会 | 董豪 |
|
7 | 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报告。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正视成绩、把握机遇、直面挑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精准确定工作目标,谋深谋细谋实重点工作,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双代会”审议。 | 党政办公室 | 刘荣英 |
|
8 | 审议2022年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报告。会议强调,继续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从紧从严控制开支,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 财务处 | 郝好山
|
|
9 | 审议专业评价、建设和学分制改革工作组织机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组织机构,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职责,持续提升我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构建以评价为牵引、以课程为核心、以机制为保障的专业建设体系。 | 党政办公室 | 刘荣英
|
|
10 | 审议周礼春同志到龄退休后在岗工作期间补发工资差额事宜 会议审议了该事宜。会议同意补发周礼春同志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3日期间在岗工资与退休工资的差额部分。 | 党委组织部 | 刘荣英 |
|
11 | 关于校医院有关干部调整事宜 会议听取了有关干部调整事宜的汇报,同意郑阳同志任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免去其校医院副院长职务;郜中明同志任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中层副职级组织员,免去其校医院副院长职务,丁伟同志任校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南阳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会议要求,校医院班子要切实履行职责,申办校内门诊点,做好工作,同时加强与第二人民医院的联系合作,更好服务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 党委组织部 | 刘荣英 |
|
12 | 研究巡察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表彰2021-2022年优秀巡察工作者的建议。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 党委巡察办公室 | 许建辉 |
|
13 | 关于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筹备工作 会议听取了纪委关于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筹备工作的汇报。会议决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于3月17日召开,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 校纪委 | 许建辉 |
|
14 | 审议《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要点。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紧压实以政治引领为重点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以正风肃纪为目标的监督机制,着力打造“三不一体”为核心的廉洁文化,建强建优以提升素质为根本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 校纪委 | 许建辉 |
|
15 | 关于对党委保卫工作部郭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郭黎明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况汇报。经校纪委查实、基层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对郭黎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由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提出行政处理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校纪委 | 许建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