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及我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学生个人的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现拟同意彭森等248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5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15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0377-62073870
地址:行政楼113室
教务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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