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才【2019】4号),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工作安排和省财政经费管理要求,决定进行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重点资助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能力和先进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引领和带动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相关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具体条件: 1.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3.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5.国(境)外培训研修机构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 二、推荐名额、经费资助标准 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结合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实际需求,按照资助对象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四个档次培训进修期限,分别资助3万、5万、8万、10万元。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配套支持。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8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首次申报的个人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已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进行申报和管理,注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河南政务服务网服务热线:0371-96500。 (二)项目填报。申请人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书并扫描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经单位管理员确认提交至主管部门。 (三)审核推荐。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省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 各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通知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材料,将审核通过的项目预算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与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优质服务。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未提交至省科技厅的视为未推荐,省科技厅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校内提交截止时间:9月2日17:30 (二)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修改,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退回修改。 五、已执行项目的培训总结 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科技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考核的要求,资助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人应认真撰写培训总结,以文字(包括图片)形式总结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收获、成果、体会和建议等,字数2000字以上。项目单位对培训总结审核盖章,于项目执行人回国后一个月内报送我厅,同时报电子版。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831885 申报事项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引智处 0371—86239822,86239821,86239818 邮箱:hngjhpy@163.com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2号楼7楼 邮编:450008 校内联系人剧静宜 83995707 科研管理处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