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限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限额2项。
二、推荐范围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高等学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我省承担教师教育任务(师范生培养、教师培训等)的高等学校,均可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的教学成果,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且不少于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文字材料要求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字;电子档要求PDF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其中,1-4项纸质材料一式3份;1-5项申报材料刻制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6、申报人请于2021年5月26日18:00前将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2室。
四、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认真研读文件通知(附件1),认真填写和准备各项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涛、吕康,联系电话:0371-69691789
(二)校内联系人:崔少博,联系电话:62073876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