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南理工字〔2010〕38号)(以下简称〔2010〕38号文)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1. 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2020年度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不得对未在本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进行考评。
2. 本次考评为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参评人员在当时所授课程的教学院(部)进行考评。
二、考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教学质量考评的指导、协调和审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二)教学质量考评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成立以院长(或主任)为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院级督导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考评小组)。
三、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水平及教学评价等四个方面,具体考评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及考评方式详见南理工字﹝2010﹞38号文(见附件2)。
四、考评等级及比例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教学单位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25%,良好等级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35%。
五、考核程序
教学质量考评分为个人申报、考评小组初评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参评教师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考评小组。
1.专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师所在单位进行。校内其他人员(不含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主动联系课程所在单位参加考核。
2.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仅承担公共选修课的兼职教师的考评,由教务处组织考核。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相应材料报送教务处。
3.外聘教师仅考核教学情况,不参与等级评定。
4.参评教师只能在一个教学单位考评。
(二)考评小组根据﹝2010﹞38号文相关要求进行考评,按照等级比例确定参评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初评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行政楼102,电子版发送至nylgzlk@163.com,联系电话:62073875),同时提交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总结。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教学质量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学领导小组审批后行文公布考评结果。
六、考评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及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于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教师或单位,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自评表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3. 学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初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