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附件4),报送教务处审核。
2.2017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3.2020年度河南省新工科和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可参加本次鉴定。
二、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三、鉴定结项方法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鉴定结项由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5)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报送鉴定结项书(附件1)、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八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须有目录页码。
2.请各项目组于9月26日下午18:00前将申请鉴定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2-1室),联系人:崔少博,联系电话:62073876。
附件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