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2021年10月22日前随申报情况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科研管理处5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287177
附件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
附件2: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
科研管理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