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南理工字〔2017〕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核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本次奖励的成果为我校教职工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2.奖励类别包含各级教学成果,省级以上优秀教材,各级教学名师,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教学工程,教学比赛,优秀论文获奖及通过专业认证等,如学校已经发文奖励,本次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原文件兑现奖励。如果某成果又获得更高级别的奖励,则可以按新成果级别重新申报,经核实后按所获奖励级别补齐差额。
3.本次核定的教育教学成果不包括科研成果。
二、奖励形式
对符合《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实行一次性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三、报送材料
申报奖励的教职工将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单位教务办或办公室,由本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教育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不予核定,核定完毕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下);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表;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24日(周三)下午5:00前将《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与纸介内容相同)电子版发到邮箱:zhsusut@163.com。
四、报送与核查时间
教务处将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果原件、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113房间进行核查。(联系人:张素婷,电话:62073872)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