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科创委第一、第二会议精神,加强我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增强服务政府决策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1〕48号),学校决定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学会的实际,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主要包括综合类、产教融合专项类、学会分支机构专项类三大类。
1.综合类项目主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重大战略需求与决策部署,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且有很强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产教融合专项类项目主要是围绕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开展专项研究。
3.学会分支机构的研究项目,主要由学会的分会组织申报,请此类研究项目的申报人自行联系各分会组织进行申报。
综合类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专项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部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择优推荐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
项目的完成时限应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形式确定。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应用性质的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以专著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基础理论或有一定周期的实践研究一般为3-4年。
二、申报数额
综合类重大项目原则上每所高校可申报1项,鼓励由1所本科高校牵头,联合其他1-2所高校共同申报;综合类重点项目每所高校可申报1-2项;综合类一般项目不限项;产教融合专项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所高校可申报1-3项。学会分支机构专项类项目每个分会可申报5-7项,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项目选题原则上应依据《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重大项目一般应按《指南》中的原题或适当加以改造提升后进行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可以按原题申报,也可以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但应符合立项类别要求。在立项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原课题推荐单位优先。
(二)类别和层次要求。申报项目时,应按照相应的类别和层次进行申报,其中对重点项目应在汇总表中注明当申报不成功时,是否同意转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人员要求
1.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申请人及其他成员参与学会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3.已列入厅级(含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厅级、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4.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须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参与单位不占所在申报限额。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五份);
2.《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A4幅面不超过100个页码)。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书》封面贴于袋的正面。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下班之前统一将以上材料报送到行政楼115室。
联系人:张素婷
联系电话:62073873
电子邮箱:zhsusut@163.com
教务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