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补充完善我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人才库,现就人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由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推荐在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科技人才进入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人才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未曾因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二)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获得高级会计师等职称的财务管理人员;
3、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在所属学术技术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性;
4、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5、在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主任。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优选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逐项登记每名科技人才的基本情况,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三、上报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专家信息按照要求汇总后于2022年3月7日17: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无需报送纸质版。
科研管理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