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课程承担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工作定于2022年第9周周三(2022年4月20日)开始,时间安排在第9周周三(4月20日)至第14周周日(5月2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第9—10周(4月20日—5月1日),各学院依据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4月27日前完成核对任务,5月1日前完成教学计划变更任务。
2、第11周(5月2日—5月5日),由课程承担单位打印“教学任务初步”;具体步骤: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打印或导出“教学任务初步”(周二下午前完成),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打印或导出的“教学任务初步”初步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包括分班合班情况及任课教师的安排);校内任课教师不足,需聘用外聘教师的,按《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12】78号)文件精神要求办理外聘教师手续;初步安排的教学任务需经教研室主任和承担单位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确认。
3、第11周(5月6日—5月8日)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初步)设置学期教学任务,包括课程授课方式(讲授、上机、实验、自主学习)、周学时、合班人数(合班后需限定选课人数的课程)、男女生限制、任课教师、周次、上课群组(某一门课程分为多个教学任务时需设置群组)、教室类型(便于排课时教室安排)等。
4、设置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时,①应注意合理安排理论课程上课周次时间和地点,②避免与实践教学、节假日放假等时间以及有特殊要求课程的上课地点的冲突,避免因此引起的调课现象③低于1.5学分的课程应合理安排周次,尽量集中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授课,合理有效利用教学资源。
5、第12-13周(5月9日—5月22日)编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表;顺序为通识平台课程、专业平台课程(体育 — 第二学位课程/双学位课程 — 数学物理 — 计算机 — 外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传媒学院— 心理 — 就业指导 — 创业教育 — 各学院专业课),各单位具体编排时间由教学运行科通知相关人员;排课的时候不避开节假日,节假日补课要向承担单位教务办备案,补课需在院部备案纸质手续,不上教务系统,避免教室资源浪费。
6、第14周(5月23日—5月29日) 初步生成下学期课程表,开始组织学生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并开始征订教材。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