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指导意见》(南理工字〔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1年春季学期至秋季学期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考评等级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考核程序
(一)制订考评实施方案
各教学单位按照指导意见(附件1)制订本单位考评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以下简称方案),于6月6日前将考评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批。
(二)实施考评
各教学单位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有序开展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5日前提交《_____院(部)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考评结果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非教学单位教师考评
非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选择在任课单位考评或报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评,报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评的教师须在5月27日前提交《非教学单位教师考评信息表》(见附件3)。在任课教学单位考评的教师须经教学单位同意。一经选择考评单位,非因工作调动原因外不得更换考评单位。
五、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考评实施方案和考评结果纸质版报送行政楼115,电子版发送nylgzlk@163.com。
联系人:史彰民
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