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协同发展计划”总体精神,拟推荐申请的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附件1)要求,持续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发展,主动对接新兴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能够为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在凝练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时,各高校要充分了解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了解科学前沿的发展趋势,充分分析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我省六大支柱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要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和已立项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沟通交流,现有省协同创新中心已立项建设的方向,不再重复立项。
三、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须为硕士以上授权单位或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协同参与单位数量不限(相关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规上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鼓励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成效突出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参与单位要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实质性作用,承担具体科研任务,不允许临时凑数和拼盘。
四、协同创新中心须在校内实质性重点培育五年以上,申报方向的主体学科须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创建学科、省特色骨干建设学科(群)或建有省级以上(含)科研平台。培育期间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支持,培育建设成效显著,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形成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整合。
五、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报1项。
六、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2份)、申报清单1份,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送科研管理处。同时将认定申报书(Word版)和申报清单发送到科研管理处邮箱ngkyc@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60287177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