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调动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培育高价值专利,鼓励在自主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组织,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根据《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宛政办〔2021〕48号)文件要求,拟启动2022年度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项目
见《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宛政办〔2021〕48号)第五条。
二、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本市中心城区两个市辖行政区(宛城区、卧龙区)和五个市辖功能区(高新区、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单位或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项目(以相关专利、商标证书和文件等地址为准),无知识产权纠纷而且持续有效。
所有申报奖励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证书、文件的时间为准)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有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
②国际专利授权:需提供国际专利授权证书和证书翻译文本,翻译文本要加盖单位公章。
③中国专利奖: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④河南省专利奖: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⑤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⑦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需提供正式文件或证明材料。
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商标等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需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银行签订的质押协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财务票据等。
申报人需准备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原件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案。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该表中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统一填写学校账号)和《2022年度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汇总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有效、真实证明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送到科研管理处504室,电子版以“姓名+2022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命名发送邮箱ngkyc@163.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剧静宜 62071376
附件1、《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2、《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
附件3、《2022年度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汇总表》
科研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