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2023〕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诗词大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积极推动中原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二、参赛范围
比赛分大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别,全校师生均可参与。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6日前,线上报名;
2023年5月中旬,线上海选;
2023年6月中旬,线上初赛;
2023年7月下旬,线上复赛;
2023年8月、9月,线下复赛;
2023年10月中旬,线下决赛;
2023年10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四、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线上报名之后,可通过“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获取了解比赛相关信息。
五、参赛流程
选手报名以个人为单位,登陆“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的时间段,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方可参加比赛。
大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特、一、二、三等奖,优秀辅导教师奖(限学生组)、优秀组织奖,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证书、奖牌。(一名选手限报一位辅导教师)。
七、有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全体师生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使广大师生深刻认识活动的意义,引导和鼓励师生踊跃参赛。同时,及时提醒参赛师生注意线上报名和线上比赛的时间节点。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2023〕115号)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