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现将毕业生毕业成绩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审核标准与毕业最低学分设置
(一)毕业审核标准
1.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
2.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3.公共选修课所修课程中至少修读《艺术导论》、《影视鉴赏》《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这八门2学分课程中的一门课程。
4.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四模块没有不及格课程。
(二)设置毕业最低学分
4月28日(第十一周周五)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各专业均以2019版培养方案为准)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填写提交《学院毕业生毕业条件一览表》(附件3)。有专科、专升本、双学位的学院需提交专科、专升本、双学位的纸质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有变动的需要提交变动后的纸质培养方案,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
二、教学单位成绩审核
5月5日(第十二周周五)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毕业生除毕业学期外以往学期成绩审核,填写提交《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附件1),《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附件2)。
5月23日(第十五周周二)前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设计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三、公选课成绩处理
5月18日(第十四周周四)前公共选修课承担教师完成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四、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法
(一)各模块毕业标准审核查询
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各模块(公共必修、公共选修、专业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分别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
(二)各模块实际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1.各模块获得学分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查看学生学业进展”点选“年级”、“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班级”查看毕业年级、班级每个学生修读与获得学分情况。
2.不及格课程/环节审核流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有效成绩”→查看考试未通过学生→点选“年级”、“院(系)/部、专业、班级”、“入学以来”、列选课程选择“实践环节、必修、限选”检索。
3.《艺术导论》、《影视鉴赏》《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审核流程步骤如下: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有效成绩”→“分行政班级按学年/学期查看成绩”,点选“年级、列选课程/环节类别(公共/任选课)、入学以来、院(系)部、专业、行政班级”,检索,逐个查看学生《艺术导论》、《影视鉴赏》《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成绩修读情况。
4.专科毕业生成绩审核
专科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必须合格,审核流程参照上述方法。
(三)成绩审核实施方法
以下三种情况有其中一种情况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1.经核实,“各专业学生学业进展情况”数据中各模块获得学分或总学分低于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与专业必修课模块获得学分之和),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2.“各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环节情况”数据中存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专业限选、实践环节”模块的不及格课程时,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3.《艺术导论》、《影视鉴赏》、《音乐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8门公共选修课修读情况数据中如无某学生相应修读信息,或有修读信息但不通过者,成绩审核不予通过,如存在重复修读情况,需在公共选修模块中减去重复修读学分,减去后如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学分,成绩审核不予通过。
五、成绩审核结果报送与公布
5月19日(第十四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一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22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5月23日(第十五周周二)左右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
5月26日(第十五周周五)18:00点前各教学单位将第二批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学生名单》、《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未通过学生名单》(2023届学生名单以祁老师提供名单为准)报送教务处。
6月2日(第十六周周五)前教务处将复审后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
六、毕业生成绩单
6月16日之前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学院盖章后统一到教务处盖章。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档案用,一份留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存档,一份交教务处,按专业、班级排序)。
七、其它
个别存在留级、休学、转专业等情况的学生成绩,若无法利用系统进行成绩审核,由教学单位参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纸质成绩单进行审核,并随第二批将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联合办学(未进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生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制定成绩审核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成绩审核,毕业生成绩审核方案、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审核方案要有依据,确保毕业成绩审核质量)。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统计表
附件2: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未通过)学生名单
附件3:学院毕业生毕业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