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469 号)公布立项建设的我校8部省规划教材。
二、申请结项验收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的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
三、验收结果
本次省规划教材结项,按照通过验收、延期验收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
1.通过验收
经过验收的项目正式确定为省规划教材。
省规划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并根据要求定期报送修订更新情况。对于连续 4 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盗版盗印教材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延期验收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期限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版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按照延期验收处理,给予6个月延期;延期验收的省规划教材应在延续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3.不通过验收
被撤销立项项目的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省规划教材项目,不得参与河南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研读《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1),做好结项验收准备工作。
各教材负责人于5月26日前将结项验收申请书或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结项验收汇总表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行政楼115)。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nylgzlk@163.com。
联系人:史彰民
联系电话:62073875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
3.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延期验收申请表
4.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