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内容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菜单栏中查看有关通知和申报指南,针对性地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三、“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6:00。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将于2023年8月2日16:00前审核确认推荐项目。请申报“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基础设施”等6个专项的单位,务必于7月20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邮 箱:ngkyc@163.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