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现开展现2023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优先考虑申报增设我省战略性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新增特需急需、新兴交叉、未来产业专业点,突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二)申报新增专业要参考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见省文件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控制限制专业目录清单中所列专业不予支持申报。
(三)申报的新增专业,一般应以已有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为基础和依托,具备(或经1至3年建设,在新专业开始招生时达到)相应的专业办学条件,包括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师资队伍,以及满足专业建设和发展所必需的其他教学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参照《国标》)。
(四)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应充分考虑本学院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习实验等教学资源状况,确保学院所有专业满足国家标准,保证教学需求、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五)已有4个以上(含)专业的学院,每申报1个新专业原则上需同年停招1个专业,否则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于2023年6月25日18: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见附件2,纸质一式5份);
3.撤销专业的学院须提交《2023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1份)。
以上材料每个新增专业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电子版发送至nylgxyjwc@163.com。
三、现场汇报
学校将在6月26日-27日择时召开2023年新增专业论证会,各新增专业负责人需现场作8分钟PPT汇报,汇报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对接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情况,现有师资情况、教学条件情况(是否需要引进和新增)、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等。
联系人:史彰民
电 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