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个。
二、建设类型
此次申报的试点建设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单位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见附件)。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统计表》(纸质版1份)、《推荐表》(纸质版3份)和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提交至行政楼115室,并将《申报统计表》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susut@163.com。
联系人:张素婷, 联系电话:0377-62073873
教务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