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及经费决算表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年10月底前集中开展结题清理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邮箱ngkyc@163.com。
(二)报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科研管理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