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注册办法》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普通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普通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学年注册对象
除2023级外的所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023级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将依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进行注册,不在本次确认注册范围内。
二、学籍信息核对
(一)请各学院用辅导员账号及密码登录到教务系统,在 “学籍管理”模块中检索核对本学院的学生学籍信息。
(二)学生当前在教务系统的学籍状态分三类:保留学籍、休学、在校(待注册)。保留学籍和休学的学生是已办理过参军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无需进学籍学年电子注册。
(三)保留学籍和休学状态学生需复学的,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后方能进行学籍学年电子注册。
(四)名单上有但未在校的学生,请各学院核实具体情况并通知学生及时办理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手续。
三、学籍注册
(一)在校生学期学籍注册应当按照《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注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册流程如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财务部门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2.学生持收费票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不按时交纳有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3.学生报到后,由各学院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进行注册;
4.每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一律按照该学年第一学期已注册的学生名单或办理已补交学费人员名单办理注册手续;
5.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手续,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确认,并缴清应缴学费额度和批准的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可以申请注册。
(二)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三)学院应特别提醒学生:对未进行学期学籍注册、也未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一律不能参加学校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及考核,应按《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作退学处理。
(四)各学院将符合注册规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的“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学期注册”子模块进行学籍注册,并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本学院注册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报至教务处(见附件)。
附件: 学院“不注册”或“暂缓注册”学生名单及注册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