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规定》(南理工字[2021]52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各单位要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办学条件和教学实际情况,在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二、各学院确定并通知学生递交转专业申请截至时间,审核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由学院研究确定后,学院领导在《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2023年11月13日前送至拟转入学院。
三、拟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并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XXX学院学生转专业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和《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转专业申请证明材料等于2023年11月 27日前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3室)。
四、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及资格等进行审核,通过后的转专业详细名单,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教务处于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出具《转专业通知书》至转出学院。
六、转出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
七、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规定》(附件1),并将转专业的相关文件精神告知学生;中外合作类、软件类各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入与转出;对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严格审核,避免有些学生盲目跟风,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拟接收学院在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内审核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
附件:1、(南理工字〔2021〕52号)关于印发《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规定》的通知
2、《华体会最新官网/登陆/注册/入口/官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XXX学院学生转专业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 10 月 24日